近期,我校接到举报,部分机构擅自以“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复旦大学基地”,或宣称“是经复旦大学批准同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单位”之名义,进行“干部教育培训”宣传和招生活动。为维护复旦大学的声誉,防止有教育培训需求单位和个人继续上当受骗,特告知如下:
经复旦大学批准的教育培训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情况:
1.办学单位必须经学校批准同意,并出具“复旦大学校长授权委托书”;
2.所有培训合同必须经学校法律事务室批准同意,并出具“复旦大学合同审核编号”;
(所有培训合同必须加盖“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合同专用章”)
3.所有培训项目必须经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并出具“复旦大学培训项目编号”;
4.所有培训费用(含个人)必须直接进入复旦大学账号内。
(办学单位必须向委托单位提供“复旦大学发票”)
5.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向结业学员颁发“复旦大学结业证明”。
(加盖“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结业证明专用章”)
对社会机构和个人假冒的非法行为,复旦大学一律不予承认,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因假冒而受损害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复旦大学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业务咨询电话:021—65643368 、65643876
法律事务电话:021—65642646
监督投诉电话:021—65642601、65642536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复旦大学基地办公室
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