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俊人教授主讲“美德伦理与社群主义”

发布时间:2010-03-30

2010年3月20日晚6:30,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讲坛第二十七期由万俊人教授主讲,题目是“美德伦理与社群主义”。万俊人教授是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他长期从事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研究,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主要的学术论著有:《寻求普世伦理》、《弗罗姆》、《伦理学新论—走向现代伦理》等等。

本期讲坛由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院长邓正来教授主持,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哲学系主任陈家琪教授和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顾肃教授担任评论嘉宾。高研院专职研究人员林曦、吴冠军、刘清平、纳日碧力戈、陈润华、孙国东、沈映涵参加了此次讲坛。

在正式演讲开始前,邓正来教授做了开场讲话,他特别欢迎各位同学和老师的到来,并为大家介绍了万俊人教授的学术研究经历。

接着,万俊人教授开始演讲,他围绕今天的题目“美德伦理与社群主义”主要讲了以下三个要点:

第一,万教授通过严格的概念界定指出了美德伦理学和社群主义之间关联紧密。首先,他定义其所讨论的美德伦理指的是“作为道德行为主体的个人在与其独特的社会身份和‘人伦位格’直接相关的道德行为领域或方面所达成的道德卓越或者优异的道德成就。”其次,他将美德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进行对照,指出界定前者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基于个体人格的美德价值及其独特的社会实现的目的论伦理学说。相应地,社群主义作为一种基于社群或共同体中心的社会政治理论和社会伦理理论,在学理上与美德伦理学自然而然地结成了联盟。

第二,万教授从思想志向、学理方法、学术语境、解释机制等方面详细阐述了美德伦理和社群主义之间种种复杂的关联形式。首先,两者均是以批判和反省的态度面对现代性,共同针对的是已经被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当作现代性之必然理解的自由主义及其衍生形式的普遍理性规范伦理学观念。其次,美德伦理学以道德文化的方式为社群主义的政治主张提供一种具有内在目的论特性的价值精神论证,而后者特(别是作为政治哲学意义上的社群主义)为前者提供了一种宏观且具有纵深感的社会、历史、文化的基础语境。再次,在学术研究领域中,大部分美德伦理学家都采取了社群主义的社会政治哲学路线,大部分社群主义思想家都援用美德伦理学的理论资源。此外,当我们进入社会、党派、公民、政治领袖和社会意识形态等范畴的研究中时,许多较为充分有效和合理正当的社会政治解释也都会求助于美德伦理学和社群主义的理论资源。

第三,万教授探讨了作为联盟的美德伦理学和社群主义其中的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美德伦理-社群主义对现代社会的公共转型及其文化道德后果意识并不充分,它们很难寻找到普世伦理,同时对现代民主政治亦无法进行充分的解释,而且有混淆现代性批判与现代社会改造间界限的嫌疑。上述这些很难解决的内部问题继而又产生了许多复杂的外部问题,例如:非理论化的指控,道德精英主义和非民主化的指控,个体性和地方性局限,非理性化的危险等等。

最后,万教授指出“如何面对并以恰当有效的方式处理现代民主社会的政治、道德问题”,这始终是一个美德伦理学和社群主义的高难度课题,他本人主张在规范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寻找带有折衷蕴义的“第三条道路”。

评论嘉宾陈家琪教授的点评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陈教授讲了他与万俊人教授在理论主张上的三点相同之处:首先他同意万教授将研究关注点从个人转向社群,不过他也进一步追问,在现时代,道德已不再是一个个人问题,那么美德伦理学和社群主义理论的着眼点是个人,抑或是社群,特别是社群中最先的政治秩序,这里还有许多需要进行理论探讨的问题。其次,陈教授也同意演讲嘉宾关于道德和政治关系的判断——道德高于政治,政治要效忠于道德,这两者的互补的。再次,就研究方法上,两位学者都同意采用以叙述代替论述和论证的呈现方式,不过基于“事物是作为整体呈现的”这一判断,他更喜欢用依托过程描述问题这一现象学的研究方式。

其二,陈教授讨论了美德伦理学的前提、预设和基础。他指出:如果美德指的是人们去做自己认为是善的事情,那么这里就至少有两个前提,一个是每个人得有判断、有知识,这回到了西方哲学美德即知识的传统,另一个是得有宗教的保证,这又涉及到文明根基的问题。多数美德伦理学在事实上区分了有德之人和无德之人,正如孔子区分了君子和小人,柏拉图区分了不同材质的人,那么对无德之人之所以是无德之人,必须要在理论上给出一个说明,即或者归结为家庭出身,或者说是材质的差别,或者说是立场的不同等等。

更为重要的是,美德伦理学作为稳定的伦理学,它势必需要一个稳定的有序运行的社群作保证,如果失去了这个条件,那么单纯讲个人的伦理道德将很难说是此举动是现实的。对于人们时常在进行的道德判断,应当要追问我们进行判断究竟是就事论事还是就事论人,如果就事论人,就事情谈论德性,依靠一次两次行动来判断某个人有没有德性,那么这就使得德性本身不再具有稳定性,也进而失去了它的原义。

其三,陈教授引用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的有关美德和社会正义之间关系的论述,指出这其中有两个关系,一方面正义高于善,另一方面政治应效忠于道德,两者相辅相成,不能偏废。

其四,陈教授指出道德不是万能的,它有自己的界限。德性可能日益成为一种对自己规训的技术,但如果将道德视为绝对,那么在道德的名义下将会出现许多危险的事情,例如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改正不道德的行为和念头变成消灭自己或大家所认为的不道德的人,这事实上就是德性的不恰当僭越。

其五,针对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外的诉求,陈教授认为这第三条道路是寻找不到的。因此,我们恰好也就处于绝望的焦虑的状态当中,也正是因为处于这一糟糕透顶的状态之中,反而更加激发了我们继续寻求和探索的斗志。因此,一个相应的问题是,在实践中,是否可以把公民社会的某些程序规范作为最基本的追求,而不是把美德作为最基本的追求。

评论嘉宾顾肃教授主要讲了四个问题,他指出:

其一,美德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是相互补充的,前者始终进行的乃对人们行为方式的某种高尚的道德提倡,但提倡并不是命令,并不是对人们的行为方式提出刚性的绝对的要求。顾教授举了台湾政治生活的例子,说明个人的道德素质对政治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公德和私德有区分,施政、行政本身是否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在政治生活当中这是更加重要的。美德伦理告诉我们:即使在民主制度极其完善的社会中,一个政治人物的德性对社会良性运行仍然是至关重要的。

其二,顾教授对德福关系谈了自己的看法。孔子和亚里士多德等先贤关于道德的论述是发人深省的,但道德展现出来的具体要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具体道德要求。关于行善是否要有精神和物质回报这个问题,他指出在道德境界上来说某个人做了好事,自己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失,不去寻求补偿乃是恪守纯粹的个人道德要求,而需要取得精神或物质的回报则是功利的考虑,这是可以通过社会补偿来维护整体平衡的。

其三,关于正当和善孰先孰后的问题,顾教授指出各民族主导的善显然是不同的,那么如何才能协调统一起来尽量减少发生冲突矛盾呢?一方面要坚持作为底线的美德,即给人们的行为划出禁区;另一方面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各自生活方式和欣赏趣味上的差异,而一旦大家陷入对善的标准争论不休的境地时,则必须要遵循正当优先于善这一基本判断。

其四,关于第三条道路,顾教授提出自己抱有“谨慎的乐观”的态度。因为社会的进步并不是以人们设定好的标准前行的,人们的预计很大程度上都是个人的看法,而我们无法逃避并始终相信的是在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中,人们不得不面对新的问题,哪怕没有出路,我们也必须找出新的办法,无数过往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

主讲嘉宾万俊人教授感谢两位点评人的精彩评论,并做了简单回应。他指出:自己完全同意两位评论人提出的美德伦理只是柔性要求,不是刚性要求这个判断。至于所谓礼教杀人这个问题,一方面要看清其背后隐藏的是实质性的人际斗争,另一方面要注意到礼教所借助的语言的力量是不容低估的。

在场听众提出了许多问题,主要有:(1)为什么谈论美德伦理的时候不谈论宗教?(2)美德为什么不能转换为制度?(3)叙述和论证的关系如何?(4):您的《寻求普世伦理》这本书为什么不用“追求”普世伦理这个说法?(5)美德伦理的存在和私人生活世界的重建两者是什么关系?(6)内在道德如何传播和运行?(7)美德伦理学和自由主义关联如何?(8)如何理解产权是道德的守护神这个说法?等等。

万俊人教授对上述问题一一做了解答。他指出:(1)宗教、道德、法律最后都需要某种的信仰(信念体系)的支持,这与社会秩序是保障一个社会良性运行的两块基石。由于不存在证实和证伪的可能,所以对于宗教的存在依据是很难下经验判断的。(2)美德的标准常常是灵活的,美德伦理学追求的是制度背后的东西,其所进行的对制度化了的人和人化了的制度实施的考量。(3)就道德史来说,人塑造历史,而所谓“塑造”指的是事实上人们对作为传统的历史的超越抑或是否定,这本身又恰恰证明了历史对人的影响。(4)公共人物享受了更多公共资源,按照权责相当、付出等于回报的公平原则,应当履行更多的义务。公共化带给人们利益的同时也不知不觉从人们这里拿去了很多东西。(5)儒家的言传身教是内在道德的传播途径之一,另外社会也可以为道德树立权威性。

最后,邓正来教授感谢大家能在周末来高研院听演讲,希望本期讲坛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思考,能够启发大家尽可能全面而深刻地联系当下的社会状况并触及到言说背后隐藏着的复杂的问题,而不只是简单地纠缠于一些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