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教授主讲“儒家伦理的悖论与正当对善的优先性”

发布时间:2009-05-26


5月19日晚,我校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称“高研院”)在光华楼东主楼2801室“通业大讲堂”举行专职研究人员就职讲演。高研院新引进的专职研究人员刘清平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洪涛博士、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任晓教授担任评论嘉宾。我校特聘教授、高研院副院长郭苏建教授参加讲演仪式。
 


讲演由我校特聘教授、高研院院长邓正来教授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刘清平教授的个人简历、研究领域和成果,介绍了点评嘉宾洪涛博士和任晓教授。
 


讲演前,邓正来教授代表高研院为刘清平教授颁发了专职研究人员聘书。
 


接着,刘教授做了题为“儒家伦理的悖论与正当对善的优先性”的讲演。他开明宗义地指出,正当与善的关系是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中引起广泛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而本次讲演则试图从分析儒家内在包含的“仁孝”悖论入手,为“正当优先于善”的观点提供一种肯定性的论证。刘教授认为,如果我们像儒家那样不是赋予正当以优先性,而是把另外某种善凌驾于正当之上,便会在冲突情况下导致正当被这种善所否定,以致陷入“不是爱人助人、而是坑人害人”——或曰“侵害人的基本权益”——这种人类生活中不可接受的绝对恶或“元恶”。

在具体界定了“正当”与“善”等相关概念,并且说明了“正当对善的优先性”的基本含义之后,刘教授通过对“孝”在儒家伦理中的优先性理论分析,通过对儒家诸子语录的分析,指出了儒家思潮特别强调孝悌这种血亲之善的重大意义。就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他指出,一旦儒家伦理把孝悌视为仁义的惟一性本根基础,并因此赋予它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将其绝对性地凌驾于具有“正当”意蕴的仁义原则之上,那么,在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它必然会陷入为了维护孝悌之善不惜否定仁义之善,甚至鼓励人们出于孝悌动机从事坑人害人的不正当行为的深度悖论。

那么,如何理解这种悖论,刘教授指出,如果每个人的应得基本权益都能够受到充分的尊重,那么,其他任何一种善的相对缺失,诸如某个人的一己利益没有得到完全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祉没有彻底实现等等,都不过是人类生活中可以容忍的不完美或缺陷。在人类生活中,只有实质性地侵害人的基本权益才是一种无条件的终极恶,只有实质性地尊重人的基本权益才是一种无条件的终极善。事实上,任何一种善,无论是某一个体意欲的私己善、还是某个社群意欲的共同善、或是全体人类意欲的普遍善都必须符合正当之善、以正当之善作为前提条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反之,任何一种善如果违背了正当之善、突破了正当之善的终极底线,都会沦为不能宽容的绝对恶。

刘教授讲演之后,洪涛博士首先做了点评。他首先指出,肯定刘教授讲演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尤其是刘教授关于正当之善的终极性的论断。但是,洪博士也就刘教授所引用的一些儒家经典文本的阐释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对刘教授所引用的一些案例的解释力提出了商榷意见。最后,他指出,对于刘教授的“正当之善”,儒家思想应该可以提供具有积极意义的资源。

任晓教授接着做了点评。他指出,刘教授的讲演有着极为严密的逻辑,其推导出的结论有着清晰的前提。但是现实社会中存在着很多的价值冲突,如公平与效率等。而这种具体的冲突未必遵循一个固定的价值序列,它与具体情境有关。另一方面,任教授也提出,正当与善的关系是颇为复杂的一对范畴,在分析中国古代的伦理价值的时候,这种复杂性会更突出。
 


点评之后,在场学生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和存在的疑惑进行了提问。如,正当对善的优先性的根据,如何看待经由概念来涵括的中西具体伦理思想,如何看待宋明理学以降的义理转变等等。刘清平教授一一做了解答。

最后,邓正来教授对整场讲座进行了简要的总结。

专职研究人员就职讲演是高研院常规性学术活动的一个重要部分。本次讲演气氛热烈,观众参与踊跃。刘清平教授把正当与善的问题引入中国古代伦理问题的分析,并使儒家的经典教义在一种全新的框架中获得了分析,既突出了中国古代人伦政制的独特经验,同时也较为清晰地开示了其内在的价值紧张和伦理错位。刘教授的理论分析以及评论人和观众的讨论开放出了很多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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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刘清平教授就职感言

尊敬的邓正来教授、高研院的同事们、复旦大学的老师和同学们:

此时此地,能够成为复旦大学高研院的一名专职研究人员,我深感荣幸,并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复旦大学和高研院的各位领导、同事同学、尤其是邓正来教授对我的信任和期许。

此地此时,我也清醒地意识到身为复旦大学高研院这个学术社区成员的严肃职责,容不得半点马虎。其实,我之所以对高研院心向往之,主要原因就是我充分认同它“以学术为本、直面人类社会”的理念和“追求学术卓越”的传统。我生来别无它长,命中注定只能从事学术研究,同时又生性使然,打心眼里欢喜学术研究,从中获得莫大快乐。当然,我更持有一种信念:学术研究并非一场自娱自乐、玩玩而已的轻松游戏,而是一项浸润着对国人对人类艰穆使命的承重事业。

有鉴于此,作为复旦大学高研院的一名专职研究人员,我将坚持以“消极学术”的标准和“积极学术”的目的要求自己,在恪守不抄袭、不剽窃、遵守学术规范的底线基础上,尽力做出有新意乃至有原创性的扎实成果,使之在思想史长河的冲刷下不是昙花一现、而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并借此回报复旦大学和高研院对我的信任和期许。

再次向大家表示我的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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